Anipen Service 使用條款

第一條 目的

本條款目的是針對(株)ANIPEN(以下稱為“公司”)和由ANIPEN提供的所有產品及與其相關的網路、網站和其他服務(以下稱為“ANIPEN服務”)的使用問題,規範了公司和用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責任以及其他必要內容。

第二條 用語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用語定義如下。

  • 會員:根據本條款使用合約,使用公司提供服務的使用者。即在公司的伺服器中註冊個人資訊後產生帳戶的使用者,以及與外部帳戶連結或註冊訪問設備的資訊後使用服務的使用者
  • 服務:公司提供的行動應用程式(以下稱為“APP”)、網站(以下稱為“Web”)或進行訪問時提供的所有服務
  • 帳戶資訊:包括會員的會員號、連結外部的帳戶資訊、設備資訊、暱稱、頭像、朋友列表等會員向公司提供的資訊和會員在使用服務期間累積的資訊以及使用費、支付資訊等在內的所有資訊
  • 費用支付:為了購買或使用產品之服務等,透過公司承認的支付企業進行的支付行為
  • 公開市場(Open Market):為能夠在行動設備中安裝APP並進行費用支付而建立的電子商務環境
  • 產品:與公司提供服務相關所有數位方式收費或免費內容(包括網路服務)
  • 除了本條中規定的內容之外,本條款中使用的用語之定義遵循相關法令和服務政策中規定的內容,未規定的內容遵循一般商業慣例。

第三條 條款的效力和變更以及提供的公司資訊

  • 條款的效力和變更
    • 為了使會員瞭解本條款的內容,公司須在服務內或與之相連結的頁面中進行公告。
    • 公司在修改條款時須明確實施日期及修改內容、修改原因等,並且最晚於實施之日前7天在服務內或與之相連結的頁面中進行公告。然而,當變更的內容對會員不利或存在重要的變更內容時,應按照與本條相同的方法,最晚於實施之日前30天進行公告。
    • 公司在修改條款時,對所修改的條款進行公告後要確認會員是否同意採用修改後的條款。公司在進行第2項中的公告或通知時,同時公告或通知了若會員未對修改後的條款表示同意或拒絕,則視為同意該內容。會員在本條款實施之日前未表示拒絕時,可視為同意修改後的條款。會員不同意修改後的條款時,公司或會員可解除使用合約。
    • 公司可在不違反《電子商務等中與消費者保護相關的法律》、《關於條款限制的法律》、《關於促進使用資訊通信網及保護資訊等法律》、《資訊產業振興法》等相關法令的範圍內修改本條款。
  • 公司資訊的提供
    為了使會員瞭解以下各項內容,公司須在服務中予以呈現。但可透過連結頁面使會員知悉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和條款。
    • 商號及代表人姓名
    • 營業場所地址
    • 電話號碼、電子信件帳號
    • 營業執照號碼
    • 通訊銷售業申報號碼
    • 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 服務使用條款

第四條 使用合約之簽訂

  • 產生會員帳戶的用戶(註冊會員)同意本條款及公司的營運政策後簽訂使用合約。
    • ANIPEN個人資訊處理方針(https://www.anipen.com/tw/privacy)
    • ANIPEN版權及營運政策(https://www.anipen.com/tw/copyright)
  • 若使用者在簽訂使用合約時出現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種情況,則公司可暫不簽訂使用合約或在事後解除使用合約。
    • 盜用他人資訊註冊會員時
    • 存在違反版權及營運政策的行為時
    • 在公司未提供服務或未決定提供服務的國家,透過非正常或間接方式使用服務時
    • 以阻礙社會穩定和秩序或良風美俗或社會利益為目的時
    • 用於不正當用途或以營利為目的時
    • 利用公司限制使用服務的設備或程式使用服務時
    • 其他遵守各項規定,但經判斷為難以或不適合約使用申請時
  • 為了使用者的便利,公司可提供關於服務的臨時體驗功能。然而使用臨時體驗功能時,由於以下各項中的原因導致無法確認是否刪除帳戶資訊及使用記錄時,公司無法保障相關資訊之恢復或連結、遷移。
    • 變更使用設備時
    • 改造或初始化使用設備時
    • 在使用設備中刪除全部或部分APP等服務時

第五條 帳戶及個人資訊保護

為了使用ANIPEN服務,需要建立(註冊會員)可登錄的帳戶。
使用者同意本條款和個人資訊處理方針等公司的營運政策後,直接填寫本人的信箱位址(ID)及密碼,然後獲得公司同意。必要時,需要另外透過信件、電話與本人進行驗證。
使用ANIPEN服務時可能會需要帳戶,部分服務必須具備帳戶。用戶不得使用其他用戶之帳戶,產生帳戶(註冊會員)時務必要提供準確的本人資訊。
使用者負責管理帳戶資訊,對於因本人的過失或不注意導致同意合作廠商使用帳戶資訊所造成的損失,公司概不負責。
發現擅自使用帳戶以及擅自使用與產生帳戶相關的個人資訊時,應按照公司公告的流程,透過電子信件或有線方式進行舉報

  • 註銷帳戶
    • 不願繼續使用ANIPEN服務時,使用者可隨時申請解除使用合約。可透過公司提供的APP或Web中的註銷會員或以有線(+82-31-753-0121)或電子信件方式(support@anipen.com)解除使用合約。使用者完成登出會員時,將刪除ANIPEN服務中曾使用和擁有的所有產品資訊和資料,且無法恢復。
    • 若發生以下情況時,公司可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限制使用者使用服務或登出帳戶(以下稱為“限制使用等”)
      • 使用者違反條款內容時
      • 用戶違反版權&營運政策時
      • 其他侵害ANIPEN的權利或危害服務時
      • 侵害或危害其他用戶的權利時 - 透過非正當方式獲取或使用財物時
      • 違反相關法令之行為
    • 公司根據本條款規定作出限制使用等決定時,應通知用戶限制使用等事實及原因。用戶不認可公司的限制使用等時,可根據公司規定的異議申請流程,向公司提出異議申請。公司經過判斷認為該異議申請合理時,應恢復使用者使用服務。
    • 根據本條規定作出限制使用等決定時,使用者將喪失收費服務的使用權限,且不得請求退款及損害賠償。由於用戶自身的原因使得公司或其他用戶遭受損害時,用戶有責任進行賠償。
  • 保護個人資訊
    • 公司為安全管理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只蒐集提供服務所需的的個人資訊,在未獲得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合作廠商提供資訊。有关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的详细内容,请参考個人資訊處理方針(https://www.anipen.com/tw/privacy)。

第六條 使用服務

  • 根據公司的經營方針,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ANIPEN服務。在無另行通知或公告的情況下,原則上365天24小時不間斷地提供服務。
  • 除了本條第1項規定之外,公司在發生以下各項中的情況時,可暫時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務。這時公司要提前在APP初始頁面或APP內公告停止服務的原因和時間。但若存在難以提前公告之不得已情況時,可事後進行公告。
    • 系統及服務設備的維護(增設及更換等)或檢查
    • 出現網路不穩定等情況,需要進行系統運行檢查時
    • 由於停電、服務設備故障、使用量劇增、基幹通信商進行設備維護或檢查等導致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時
    • 出現戰亂、動亂、自然災害或國家緊急狀態等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時
  • 使用ANIPEN服務時產生的圖像、人物、插圖、影像等產品版權、二次創作版權、工業產權及一切權利/權益均歸公司所有。但透過授權許可合約對提供的圖像進行加工後製成的產品,歸原版權公司或公司所有。
  • 除了第3項中的一般使用內容之外,還適用以下各項中的圖像及影像產品。
    • 根據版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法學分類,服務中的產品、標記、服務標章及Logo等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歸公司所有。
    • 使用者可利用條款中允許的服務提供功能,將產品用於個人目的。但在未獲得公司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產品用於複製、傳播、播放、銷售或其他目的。
      • 使用條款中允許的服務提供功能
        • 以Content authoring技術為基礎的功能
        • Picture editing & sharing service
        • Video editing & sharing service
        • SNS
        • Bulletin board
    • 使用者在使用產品時,不得做出存有違法或誘發故障或其他對安全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以及妨礙或禁止其他使用者使用產品的行為。同時除了服務或產品內容中提供的複製或下載功能之外,不得非法複製或下載。
    • 使用者在服務內使用/查詢產品時會出現多個其他使用者製作的產品及存在多個出處的產品,此時若發現淫亂、暴力、令人不適之違法產品,可透過正式管道(信箱位址、服務內的舉報功能)向公司進行舉報。
  • 在支付服務中規定的費用後,方可使用付費產品。透過網路下載安裝APP或使用服務時,可能會產生相應的行動通訊公司規定的額外費用。
  • 公司提供的服務中,對於按照與原版權人的授權許可合約所提供的產品,隨著授權許可合約的結束,可在未單獨通知或公告的情況下進行變更、停止和中斷使用。

第七條 使用者的產品版權

  • 擁有ANIPEN帳戶的使用者可在ANIPEN服務中提交/發佈圖片、影像、文章、資訊、針對ANIPEN服務的意見 。公司不保障使用者所提出/發佈內容 的機密性,請注意以下適用條件。
    • 對於使用者在ANIPEN服務中提交/發佈的內容,由該使用者對其負責。使用者應持有或擁有針對所提交/發佈內容的許可權和其他權利。根據本條款規定,為了透過ANIPEN服務提交/發佈產品,對於產品的所有專利、商標、商業機密、版權或專有權利,應賦予公司許可權 。
    • 使用者擁有在ANIPRN服務中提交/發佈內容的所有權。但使用者在ANIPEN服務中提交/發佈產品時,使用者須賦予公司可透過所有媒體形式和媒體管道宣傳及再次部分或全部ANIPEN服務(及二次創作物)的許可權。同時允許公司使用、複製、傳播與ANIPEN服務及ANIPEN(及其繼承人和子公司)的業務相關產品,製作或展示、發表、改編二次創作物,並在網路上以電子方式進行傳輸,具有可展示的全球性 、非壟斷性特性,賦予無償提供、可轉讓、專利轉讓許可權。對於在相關許可下用戶賦予公司的權利,當使用者停止使用ANIPEN服務或登出ANIPEN帳戶後依然存續。
    • 使用者在ANIPEN服務中提交/發佈的產品,不得包含由合作廠商擁有版權的資料或其他由合作廠商擁有專有權利的資料。但用戶獲得合法所有權人同意或獲得法律許可權時除外。
    • 用戶不得違反公司的版權及營運政策,或在ANIPEN服務中提交/發佈違反用戶國家及國際法律和規定的產品或其他資料。
    • 公司不允許侵犯版權及與服務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若使用者提交/發佈的產品侵犯合作廠商的版權或智慧財產權時,由發佈該產品的使用者承擔一切責任,公司可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立即刪除所有相關產品。

第八條 收費服務和虛擬貨幣

公司經營可與服務內提供的單品或商品進行交換的虛擬貨幣,為了獲得虛擬貨幣,使用者需要支付費用。

  • 收費服務的內容
    • 為了便於會員瞭解,公司在收費服務的使用頁面等中呈現了以下內容。
      • 收費服務的名稱、種類及內容
      • 收費服務的價格
      • 收費服務的提供時間
    • 會員購買公司提供的收費服務時,立即透過會員的帳戶進行支付,可在使用期限內使用收費服務。
  • 虛擬貨幣的內容
    • 虛擬貨幣的儲值
      • 僅限會員使用ANIPEN服務的虛擬貨幣及收費服務。
      • 可透過In-App Purchase(以下稱為“In-APP支付”)購買虛擬貨幣。
      • 為了安全使用In-APP支付,使用者應利用行動設備的密碼設定功能和公開市場中提供的密碼設定功能等防止合作廠商的In-APP支付。為此公司根據廣播通信委員會的建議以及《公開市場中的行動產品支付指南》,在APP中採用了按照公開市場提供的驗證流程等進行In-APP支付的模組、資料庫等。
      • 用戶加入行動通訊公司的青少年收費制時,若在相關終端中進行In-APP支付,則被視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該內容。
      • 使用者可根據所使用設備的種類,按照公開市場營運商的支付營運政策購買虛擬貨幣。由於相關支付政策的差異,支付額度可能有所差異。同時按照與公開市場營運商合作的行動通信公司或平臺營運商或者公開市場營運商規定的方法和政策繳納購買虛擬貨幣的費用,繳納方式同樣依照相關營運商的政策辦理。
      • 對於因用戶未注意導致的合作廠商的In-APP支付,公司概不負責。
  • 虛擬貨幣的使用及失效情況
    • 用戶可利用從公司購買的虛擬貨幣,使用公司指定的收費服務。
    • 收費服務包括可利用虛擬貨幣兌換的單品、商品和產品等。
    • 使用收費服務時,按照購買專案規定的虛擬貨幣金額,從用戶持有的虛擬貨幣中全額扣除。
    • 無法將虛擬貨幣兌換成現金,且不得向他人銷售、轉讓和移交。
    • 透過優惠及促銷活動獲得活動性虛擬貨幣時,根據公司規定的政策(活動等支付時另行說明),可能會設定有效期限。
    • 虛擬貨幣的使用順序須按照公司規定的政策。
    • 限制使用
      對於以下各項中的同意支付申請,公司可不同意或事後取消同意以及限制使用各種服務。
      • 未支付應支付的費用,或者無法確認付款人時
      • 盜用他人的支付資訊時
      • 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未成年人的儲值申請時
      • 做出以非正當方式進行支付等相關法令中禁止的行為時
      • 其他除了第1項至第3項中的原因外,經公司判斷不應該同意時
  • 取消合約及退款
    • 公司提供的收費服務分為可取消合約的內容和限制取消合約的內容,為了便於使用者在使用收費服務時瞭解,特地展示相關內容。購買可取消合約的收費服務時,可自購買之日或可使用之日起7天內取消合約(取消購買)。用戶可透過有線(+82-31-753-0121)或電子信件(support@anipen.com)方式取消合約。
    • 發生以下各項的情況時,根據《電子商務等中與消費者保護相關的法律》第十七條第2項第2號、第3號以及《資訊產業振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不得取消合約(取消購買)。
      • 購買後立即開始使用或立即在APP中使用的收費產品
      • 在活動、宣傳等過程中免費獲得的虛擬貨幣或產品
      • 在申請取消合約時已經全部或部分消耗(使用)的收費產品
      • 可以將開封行為視為已使用的(開封時確定效用的)膠囊型/機率型收費產品
      • 收費產品已過期或已發揮產品使用的效果後,產品的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被損壞
      • 購買收費產品時,使用了額外優惠的收費產品
      • 其他具備上述內容特性的部分收費產品
    • 存在以下各項情況時,使用者可於能夠使用產品之日起3個月內或自知該事實之日起30天內取消產品使用合約。
      • 提供的產品與所呈現廣告的內容不同時
      • 未如實履行合約內容時
    • 取消合約時,用戶應立即刪除或返還收費服務。公司自返還之日起於3個工作日內,按照與支付方式相同的方法進行退款。但對於需要確認收款的支付方式,應自確認收款之日起3日內返還。無法以與支付方式相同的方式返還時,則按照公司公告的方法進行退款。.
    • 因公司緣故導致用戶無法使用所購買的收費服務時,公司須免費提供相同的收費產品或無條件全額返還用戶購買金額。
    • 因公司緣故導致支付金額錯誤時,須按用戶支付方式將錯誤金額全額返還用戶。但由於使用者自身原因導致支付金額錯誤時,公司可在合理的範圍內要求使用者承擔返還錯誤金額時所需的費用。
    • 公司拒絕會員提出的返還錯誤金額之要求時,應證明其支付的使用費是合理的。
  • 關於未成年人支付之內容
    • 未成年人在未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對APP中銷售的收費產品進行In-APP支付時,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取消In-APP支付。但未成年人的In-APP支付在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處理的財產範圍內時,或者未成年人以偽裝造假方式被認為是成年人時,將限制取消 In-APP支付。
    • 收費產品的購買者是否為未成年人,以進行In-APP支付的終端機或信用卡等支付方式的戶主為準作為判斷。申請取消支付時,應根據公司要求提交可證明自己為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資料。
  • 下載APP或使用網路服務產生的通話費、資料通訊費等不屬於退款物件。
  • 退款流程按照公開市場營運商提供的方式實施。因此出現支付錯誤的金額時,原則上用戶應向公開市場營運商申請退款或追加支付。但也可根據公開市場營運商的政策、系統,盡可能由公司代替公開市場營運商展開上述流程。
  • 免責
    • 由於自然災害、國家緊急狀態、難以解決的技術缺陷或服務營運的重大變化等,其他非公司自身原因的不可抗力情況導致無法提供服務時,公司可免除有關提供服務的責任。
    • 在並非公司故意或存在過失的情況下,對於使用者在使用收費服務和虛擬貨幣的過程中出現的一切損失,公司概不負責。
    • 公司因資訊通訊設備維修檢查、更換及通訊中斷等不得已原因,可暫時停止提供收費服務、虛擬貨幣服務,由此對使用者造成的一切損失,公司概不負責。
    • 使用者使用服務卻未獲期待之收益時,以及因透過服務獲得的資料而造成損失時,公司概不負責。
    • 由於使用者自身的原因導致中止使用收費服務和虛擬貨幣/使用時出現障礙,公司概不負責。
    • 對於因使用者的網路環境產生的各種問題以及因非公司原因的網路環境產生的問題,公司概不負責。
    • 對於因用戶商號之間或者用戶和合作廠商之間的收費服務和虛擬貨幣產生的問題,公司無義務介入,也無責任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用戶的行為能力

為了讓使用者瞭解使用ANIPEN服務時適用哪些條件,公司在提供服務的同時一併提供本條款內容。用戶獲得了可討論本條款的合理機會,並同意本條款內容。
認用戶年滿18周歲,或者雖為未成年人卻擁有作為成人之許可權,或者獲得了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就本條款中規定的條件達成協議後擁有遵守本條款的完整許可權。

第十條 轉讓

用戶不得轉讓或轉移本條款及本條款中允許的權利及許可,但公司可自由轉讓。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 公司須合理迅速地處理用戶提出的意見或投訴,並告知其相關結果。但難以快速處理時,公司須告知用戶原因和處理日程。
  • 公司以用戶提出的意見等不合理為由未進行處理時,須告知其原因。
  • 公司和用戶之間出現糾紛時,公司或使用者可向《資訊產業振興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中的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糾紛。

第十二條 準據法及管轄

關於本條款和ANIPEN服務及其使用的準據法適用大韓民國法律,對於在使用ANIPEN服務時使用者和公司之間產生的糾紛,可向《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中規定的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對ANIPEN服務有疑問時,請隨時聯繫support@anipen.com。

附則

  • 第一條
    本條款自2019年1月15日起開始實施。
  • 第二條
    公司的商號及地址等如下。
    商號:株式會社ANIPEN
    代表人:Jawung Jeon
    地址:京畿道 柏峴洞 534 7層
    電話號碼:+82-31-753-0121